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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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工作报告
—2015年2月5 日在银川市兴庆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
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定远
各位代表:
现在,我代表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,请予审议,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2014年工作情况
一年来,在市委、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政府、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、区、市政法工作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,以再创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为目标,进一步凝聚共识、攻坚克难,强化执法办案、深化规范执法、狠抓队伍建设、提升管理水平,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,彰显了基层大院的引领示范作用。
一、强化执法办案,检察业务工作全面发展
紧紧围绕“强化法律监督、维护公平正义”的检察工作主题,以执法办案为中心,全面履行检察职能。
依法打击刑事犯罪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情况,重点打击强奸、伤害、涉毒、“两抢一盗”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。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815件1113人,决定批准逮捕558件731人,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47件1123人,提起公诉810件1055人。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,依法从快批捕了吉新奎等22人涉嫌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嫌疑人,增强群众安全感。切实加大对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。依法批捕制假售假、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28人、起诉45人。加强与公安、法院的协调配合,及时提请批捕、及时移送审查起诉、及时开庭审判,批捕、起诉结案率分别为100%和97.2%,创历年新高。积极推进轻刑快办工作机制,简化了诉讼文书制作,加快了案件审查和内部审批速度,提高了办案效率和办案效果。轻刑快办工作经验在全市政法系统作了经验交流。严格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,严把案件事实、证据、法律适用和程序关,坚决杜绝“带病”批捕、起诉。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。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,对初犯、偶犯、过失犯等主观恶性较小、情节轻微、受害人谅解的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犯罪案件慎捕慎诉,着眼于挽救教育、化解矛盾,依法不批捕256件380人,不起诉13件16人,减少了对抗,增加了和谐。建立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“捕、诉、防、控、监”一体化的工作格局。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提请批捕案件140件205人,移送起诉案件119件199人。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。深入辖区中学进行法制讲座15次,发放 《青少年犯罪案例选编》书籍、挂图、传单、视听资料等3000余份,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。拍摄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警示教育微电影《歧途》和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纪实片《救赎》到学校等地播放,微电影《歧途》通过新浪网向社会公开播放后不到一个月点击率就达15万次。开设了“家长课堂”、“心灵驿站”,对未成年人及监护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,有效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。工作经验被《宁夏日报》、《检察日报》等媒体多次报道,被自治区检察院、高检院向全区、全国检察机关转发。
严肃查办职务犯罪,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。认真贯彻中央和区、市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,切实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,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。全年共受理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线索33件,立案侦查17案23人,其中大案13件15人,要案3件4人,移送审查起诉19件28人,法院作有罪判决22件29人。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8件,立案侦查1件2人,移送审查起诉2案5人,法院作有罪判决1案3人。及时查办了涉及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,立案侦查10人。重点查处设备采购、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职务犯罪,立案侦查13人。立案人数、移送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领跑全区基层检察院。
深化“侦防一体化”工作格局,推进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发展。紧盯重点行业、重大工程领域,抓好职务犯罪预防。一是开展预防宣传。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“六进”活动,到银川市公路管理局等单位开展预防调查及预防法律宣传。二是注重专项预防。与兴庆区纪委、监察局联合开展重要节日“保廉促廉”倡议活动。与中铁十一局集团银川兵沟黄河大桥项目部签订《企检共建协议书》,在西夏热电厂、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、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讲座15次,开展预防咨询5次。三是针对大要案件开展了“八个一”活动,抓好个案预防。四是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。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人数6050人(次),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89次,对存在围标、串标嫌疑的18家单位及伪造、变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1家单位向有关招标代理机构发送告知函,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。
二、强化诉讼监督,努力维护司法公平公正
切实转变监督理念,完善监督机制,提升监督能力,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。
侦查监督工作。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,依法追捕遗漏犯罪嫌疑人58人,同比上升34.9%;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3人,追加犯罪事实36起,追加漏罪6个。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,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,检察建议书11份,全部被采纳,同比分别上升57%和80%,促进了规范执法。立案监督工作。重点加强公安机关有案不立、有罪不究和不应当立案而立案案件的监督,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案13人,案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20%和160%;监督公安机关撤销案件21案28人,案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61.5%和21.7%,努力做到不枉不纵。刑事审判监督工作。认真履行出庭支持公诉和监督庭审活动双重职责,落实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,逐案提出量刑建议,认真审查法院判决、裁定,对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抗诉10件12人,市检察院支持8件9人,法院改判6件12人,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实现了新的突破。民事行政监督工作。重点加强对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和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的监督,对法院执行活动开展专项监督。共受理申诉案件57件,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29件,法院采纳27份;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10件,发检察建议10件全部被采纳。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。对社区矫正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份并回复。监督监管机关撤销缓刑5人,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1人。
三、深化监督制约,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水平
着力解决干警在执法理念、执法作风上存在的懈怠思想,教育干警摒弃用办案数量来衡量整体工作的错误认识,真正把规范执法作为我院过硬的品牌来对待、来推进。一是坚持案件质量“源头”把关机制。加强与办案民警的协商沟通和业务培训,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,提高批捕率,降低退侦率。二是强化办案内部督察机制。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软件应用为平台,所有案件全部在系统内运行、流转。设立了流程监管员,及时对案件流转情况全程进行动态监督,实现执法过程可视、可控、可查。案管中心采取“七查”法严把案件受理关口,此举受到了自治区检察院的充分肯定;坚持集中讨论案件制度。所有案件都由主管领导主持科务会集中讨论把关,对不捕、不诉案件从涉嫌犯罪事实、证据和法律适用三个方面,由承办人、部门负责人、主管检察长进行“三级分析”、“三级说理”;坚持重大疑难案件、有争议或不捕、不诉、撤案等“敏感”案件由检委会集体研究决定,全年共召开检委会94次,审议决定各类案件582件,杜绝人为因素影响案件质量;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专家咨询论证机制。针对疑难复杂和社会影响大的案件,邀请公、检、法资深专家、律师以及法学专家为案件“把脉”;完善案件评查机制。采取“五查”法评查案件,严格责任追究,减少了执法不规范问题发生的几率;加大督察问责力度,完善干警执法档案,使干警执法办案轨迹“一目了然”;严格落实不诉案件回访制度,不起诉案件回访率100%。三是深化检务公开。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媒介,及时公开工作动态、案件信息和生效法律文书,做到以公开促公正、提质效;高度重视人大、政协对检察工作的审议、视察、评议,主动接受监督,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,促进了公正规范执法。我院决定批捕的案件,无捕后不诉、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。
四、注重窗口建设,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
按照“四化”要求,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,切实加强窗口建设工作。开展了“五心四声”服务,全面实行服务公示制,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,坚持检察长接访、控告申诉科与业务科室联合接访制度,及时化解矛盾。规范信访接待行为,做到信访接待无漏登、无流失、无拖办,服务方式“零距离”、服务事项“零积压”、服务质量“零差错”。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34件(次),办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申诉案件5件5人,办理刑事赔偿案件1件1人,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4件4人,救助金额5万元。对5件5人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,奖励金额14000元,做到件件有回音,事事有结果。加强办理案件各个环节的风险评估,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发生。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延时服务工作制度,提高了查询效率,为群众节省了时间,节约了费用。
五、坚持以人为本,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
抓好班子,凝聚班子整体合力。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,做到重要事项、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,防止了决策失误,滥用权利,杜绝了错案发生。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。对班子成员在“四风”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查找、剖析和整改。召开了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,班子成员以诚相待,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带头整改,自觉接受干警的监督,营造了心平气顺、配合默契、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。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院的各项工作部署,兢兢业业地履行好自己的职责,以勤恳务实的敬业精神,潜移默化地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,整体合力不断增强。
带好队伍,提升队伍整体素质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,着力提高全院干警的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。一是强化学习教育,进一步坚定干警的理想信念,增强严守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的自觉性。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。狠抓制度建设,加大检务督察力度,开展中层以上负责人向全体干警述职测评活动,坚决整治松散疲沓、反应迟缓、执行力不强等不良习气,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。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。经常性开展廉政勤政和警示教育,及时查处群众举报干警违纪问题,筑牢拒腐防变、廉洁执法的思想防线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、一岗双责责任书和八小时以外双向监督承诺书,副科级以上干警进行了廉政勤政承诺。召开了干警家属恳谈会,营造廉洁从检的良好氛围,干警中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。四是深化岗位练兵。扎实开展基本规范、基本技能、基本素养“三基提升工程”,开展了庭审观摩、公诉人辩论赛、法律文书评比、案件汇报与现场答辩等练兵活动,提升了干警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技能竞赛中,干警获得各项奖励22人(次)。五是加强业务培训。选派干警参加各类培训200余人(次),鼓励干警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,干警中硕士研究生和在读研究生30人,居各基层院首位。六是大力推进“文化育检”工程。加强检察宣传工作,在各级报刊发表稿件146篇。开展了丰富多彩、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,培育干警的高尚情操,营造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。
一年来,我院各项检察工作又取得了新的发展,整体工作在全市基层院考核中名列第一,全院获得集体奖励12次,干警个人获得各类奖励50人(次)。在成绩面前找差距,我院检察工作中仍然存在不少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。一是由于侦查环节案件质量下滑,案件批捕率下降、不捕率上升,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增多,影响了办案效率和打击的效果。二是检察业务管理的规范化、精细化、科学化程度还不够,与人民群众对严格公正司法的强烈要求和期盼还有差距。三是受现有办公条件的限制,控告申诉、案管等窗口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。四是检务公开在内容、方法、机制、载体上需要进一步深化。五是办案工作压力大,影响了教育培训的效果,专家型、骨干型人才培养亟待加强。对此,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。
2015年工作思路
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,检察工作任务艰巨,意义重大。我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、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,紧紧围绕市委、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,主动适应新常态新变化,切实增强忧患意识,强化底线思维,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规范司法行为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主线,全面履行好各项检察工作职责,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。
一是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统领各项检察工作。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主要任务来谋划检察工作,紧盯司法体制改革的新动向,找准发挥检察职能的着力点、切入点,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。重点在提高执法能力、确保司法公正;强化诉讼监督、维护司法公正;加强行政执法监督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下功夫、求实效。
二是坚定不移抓好执法办案工作,切实维护社会稳定。继续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,依法严惩危害民生民利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、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各类刑事犯罪,积极参与平安建设,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,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律师参与诉讼的各项权利,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打好基础。继续完善和创新轻刑快办、社区矫正、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工作机制,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,继续保持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良好势头,做到力度不减、突出重点,提升质量、注重效果,确保安全、抓好预防。对发生在执法司法领域的权钱交易、徇私枉法等失职渎职侵权案件要重拳出击,坚决查处,促进公正司法和法治政府建设。
三是不断强化诉讼监督工作,切实维护司法公正。以解决司法不公、执法不严突出问题为着力点,强化对刑事、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。重点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法律监督,突出对民事执行活动和调解书的监督,完善虚假诉讼、恶意诉讼监督工作机制,加强法院受理活动的监督。积极开展支持起诉、督促起诉和提起公益诉讼工作,促进依法行政、严格执法。
四是突出抓好司法规范化建设,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。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,重点整治特权思想、霸道作风、粗暴执法、野蛮执法、纪律不严和司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,进一步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。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和服务型窗口建设,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,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,拓展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,坚决纠正司法不规范行为,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。
五是突出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,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。按照“五个过硬”的要求,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。继续深化基本规范、基本技能、基本素养“三基提升工程”,加快骨干型、专家型人才培养步伐,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。坚持把政治建检摆在首位,加强理想信念教育,增强执法为民意识,加强司法作风建设,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建设,努力提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。
各位代表,在新的一年里,我院将认真贯彻本次会议决议,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,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,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,依法履职,公正司法,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,为建设和谐富裕美丽新兴庆作出不懈努力!
《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》有关名词解释
1、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:是我国的基本刑事政策,要求司法机关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基础上,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,实行区别对待,做到该宽则宽,当严则严,宽严相济,罚当其罪,打击和孤立极少数,教育、感化和挽救大多数,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,促进社会和谐稳定。
2、职务犯罪预防“六进”活动:即由最高人民检察院预防厅部署开展的“进机关、进企业、进乡村、进学校、进社区、进部队”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。
3、“八个一”预防活动:即责成犯罪嫌疑人写一份悔过书、与发案单位进行一次座谈、组织一次案件分析会、上一堂法制教育课、制发一份检察建议书、撰写一份案例分析报告、进行一次案后回访、建立一套个案预防档案。
4、社区矫正法律监督: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,由专门的国家机关,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,在判决、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,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,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。作为法律监督机关,检察机关对这一刑罚执行活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
5、案件受理“七查”法:一查“书”,主要审查提请批准逮捕书、起诉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是否规范,引用法条是否准确等;二查“人”,主要审查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信息是否全面,重点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、未成年人是否有户籍证明;询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是否有监护人到场等;三查“时”,主要审查强制措施时限、公安机关办案时限等;四查“事”,主要审查法律文书载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清楚,并通过法律文书载明的案件事实确定案件的管辖等;五查“证”,主要审查证据材料是否齐全,现有证据是否能佐证基本犯罪事实;六查“卷”,主要审查卷宗材料的编码、装订、顺序是否规范、完整;七查“物”,主要审查涉案款物是否依法扣押并随案移送。
6、案件评查“五查”法:即采取办案人员自查、案管中心评查、检委会复查、纪检监察室督查、聘请法官、律师、专家学者评查。
7、窗口建设“四化”要求:即窗口建设要坚持“建设标准化、服务亲民化、公开常态化、管理规范化”的要求。
8、“五心四声”服务:即窗口部门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,要做到接待群众热心、解答问题耐心、处理问题公心、为民办事诚心、让群众感到顺心和来有迎声、倾听心声、问有答声、走有送声。
9、督促起诉:针对遭受损害的国有资产或社会公共利益,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不行使或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,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,督促有关监管部门或国有单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,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制度,是检察机关采取的一种协作、提醒、督促性质的监督方式。
10、“五个过硬”:政治过硬、业务过硬、责任过硬、纪律过硬、作风过硬。